区划地名处
拟订全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负责全省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省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标准行政区划与地名图、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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