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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民政部门在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 作者: 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时间:2025-06-06 10:53

本报讯  (记者  安  娜)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近日,海南省委发布《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提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形成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

《应急预案》要求,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恢复与重建方面,民政部门负责拟定社会救助政策和相关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储备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接受捐赠部门应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启动社会募捐机制,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接受捐赠款物坚持“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安排使用。在应急保障方面,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需要及时就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对监护人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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