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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1 14:30

本报讯  (记者  王  铭)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明确评估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营造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生态。

《办法》指出,有关部门在开展困境未成年人身份认定、收养工作,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提供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指导、救助保护、关爱帮扶等支持和服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在临时监护期间,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的,应当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监护风险线索时,应立即启动评估程序;对辖区内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经初步筛查存在监护能力不足情形的困境未成年人,应每两年至少实施一次定期评估。

《办法》明确,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以实地评估为主要方式,通过当面访谈、邻里走访、问卷调查、信息比对、心理测评等方式进行。同时,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评估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评估结果将作为监护能力认定、监护干预帮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申请撤销或者恢复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参考依据。

《办法》要求,实施监护评估部门应当通过抽查评估档案、回访被评估家庭、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评估小组的评估工作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泄露评估对象及相关人员隐私、违规收取费用或者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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