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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4 15:35

各市人民政府残工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2022年8月25日是全国第六个残疾预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根据中国残联、中央网信办等1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开展第六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设健康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22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展示工作成效。充分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预防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生动展现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关心、重视,促进形成同心协力开创新时期残疾预防工作新局面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宣传解读行动计划。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重点做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五大行动宣传、推广,进一步以扎实有效的措施贯彻实施好行动计划。

(三)着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聚焦残疾预防核心知识,重点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伤病者、残疾人等人群,加强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因素防控知识和残疾康复知识的针对性宣传,大力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残疾预防日宣传契机,主动开展好主责工作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

(ニ)创新宣传方式。要紧紧围绕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聚焦重点宣传内容,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科普活动,因地制宜普及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三)做好统筹推进。要以组织开展第六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贯彻实施,同时做好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附件:1.“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2.残疾预防核心知识(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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