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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作者: 来源:山西民政 发布时间:2021-12-02 14:45

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现就我厅关于进行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健苗工程”项目采购事宜公开遴选招标1家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代理范围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

二、遴选条件

(一)参选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有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四)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代理机构。

三、遴选材料

报名参选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机构简介、招标的时间计划及流程介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二)营业执照和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招投标相同类型项目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委托人评价意见等);

(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内招标项目代理业绩;

(五)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六)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后交回,封口处盖本代理机构单位公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12月6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接收材料。

(二)报名地点:太原市漪汾街9号305室(山西省民政厅综合办公大楼)。

(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评选时间: 2021年12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评选地点:漪汾街9号305室(山西省民政厅综合办公大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遴选结果:我办会另行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洽商合作事宜。

联系人:冯信广

电  话:13834668285

山西省民政厅采购办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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