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专项规划(2018—2022年)》实施,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乡村治理创新和转型,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实现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2021年继续在全省开展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经过农村社区自愿申报,乡镇党委政府、县市民政局考察推荐,省民政厅遴选验收等程序,全省共有49个农村社区被确定为2021年度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电话:0351-6387356
山西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8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