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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所在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作者: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3 17:3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提高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近日,民政部印发《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五版)、《所在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两个《防控指南》)。

两个《防控指南》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最新精神,结合各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在应对处置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的防控工作实践,为全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操作指引。

此次发布的两个《防控指南》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相比,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适用对象更为明确。两个《防控指南》分别适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以及所在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同时明确了两个《防控指南》相互转换应用的条件。二是防控要求更加全面。两个《防控指南》分别从机构总体防控,到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门诊接诊管理、日常监测、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全方位要求。三是民政兜底属性更加突出。所在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原则上暂不接收新入院服务对象。但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或被精神科医师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等级三级及以上的患者,在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记录以及询问流行病学调查史情况无异常后可收入住院。

相关链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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