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了“十五五”工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建红,省委社会工作部二级巡视员陈积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琚李梅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自治、规范运行。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党建工作成效纳入社会组织评估、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引导社会组织在产业协同、治理增效、民生提质三个维度精准发力、主动作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组织发展优势、服务效能。以党建引领产业转型,主动扛起转型责任。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立足全省发展大局,推动社会组织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以党建引领民生保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相关社会组织资源,联动养老、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民生帮扶,切实彰显综合党委和所属党组织统筹的社会组织民生温度和责任担当。
会议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紧扣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持续组织实施好“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分级分类推进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拉高工作标杆,学习借鉴好的做法,推动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从“常规推进”向“品牌塑造”提升。
省委社会工作部有关处室负责人,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纪委全体委员,党委所属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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