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专项规划(2018—2022年)》实施,着力在全省选树一批治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为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创建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标准先行、提升水平,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三项原则。
三、创建标准是什么?
创建标准分为治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3个一级指标,细化为推进有力、管理民主、共商共建等9个二级指标和31个三级指标。
四、创建程序是什么?
自愿申报、考察推荐、遴选验收、公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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