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2018年度重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两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教育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尊崇法律,践行法律。
二、组织已建立党组织和正在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学习党纪党规,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八项规定”, 纠正“四风”。
三、有重点地监督检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
四、制定并执行《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
五、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 经验交流会,引领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力争在本年度内督促应建未建的67个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
六、积极协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贯彻执行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在审批其建立党组织时要同时审核章程。
七、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信息系统和党建工作台帐。
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综合党委会议制度》、《专职副书记岗位职责》、《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联系和服务社会组织党组织暂行办法》等。
九、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拟任书记的培训,提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能力。
十、开展以“双强六好”为主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努力培育出3-5个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中共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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