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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被确定为省级首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试点 作者: 来源:太原晚报 发布时间:2016-08-16 11:11

  我省九部门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我市被确定为省级首批试点市。

  当前,我省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截至2015年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有529万,占总人口的14.45%,其中65周岁及 以上有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10%。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卫生需求和生活照料要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 益强劲。而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

  在此背景下,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老龄办共同制定《关于推进医疗卫生 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初步建立起符合我省省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50%以上 的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50%的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20%的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开设老年病 科,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等。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服务绿色通 道,80%三级综合医院、5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 到7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各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我省将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分阶 段分步骤实施。太原被确定为省级首批试点市,今年制定出台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省卫计委等部门在财税政策、用地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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