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今年以来,吕梁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织牢民生保障网,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兜底保障全部脱贫。
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联合吕梁市扶贫办出台《吕梁市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对未脱贫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对参加扶贫开发项目(含专业合作社)、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农村低保家庭,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通过扶贫政策实现脱贫、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提供过渡保障期,在6个月内实行低保渐退,确保稳定脱贫后再退出。
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全市2560户、5482名未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止目前,1393户、2349人已纳入农村低保,192户、198人已纳入特困供养范围。通过排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37户91人、符合特困条件的1户1人正在按程序办理中。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四类人群”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返贫人口按照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全部基于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稳定脱贫。目前已对返贫人口临时救助95人次,平均救助金额为2197元/人次。
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消除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市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截止目前,全市共为35.7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1210.5万元,其中低保对象32.3万人次,特困对象3.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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