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幼儿园等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防控要求,通过微信、QQ群等形式,做好开学、复学宣传,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全覆盖,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我局将会同教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卫健体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综合执法的方式,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幼儿园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摸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等行为,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信息反馈渠道,并及时受理处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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