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处
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负责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及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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