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省民政厅网站!
今天是:
站长统计
理论探颐
理论探颐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理论探颐
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 作者:宿权 范俊 来源:山西民政 发布时间:2016-07-14 16:14

  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新世纪党的新战略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立了新目标。2014年5月,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在社会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提出: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依托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已经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可依托组织部门将其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就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相对滞后于各级政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是全党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三)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社会组织发展和活力释放做出了许多创造性的制度安排,把社会组织上升为与政府组织、市场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并列的社会治理主体,提出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这对于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将经受严格的考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也面临许多新任务,如何通过更新的理念和更新的方法,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发挥其特有的引领功能,是摆在当下一个需要抓紧科学解答的重要命题。

  二、社会组织服务型党组织功能定位

  (一)坚持服务改革。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在服务社会组织改革中有所作为。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促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在继续和借鉴其他领域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途径,使党建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坚持服务发展。着眼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努力把党建工作同促进社会组织诚实守信、健康有序、文明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目标同向,互为依托,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把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把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使党建工作成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坚持服务民生。着眼更好地服务民生,调动广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履行好社会组织社会责任。社会团体根据协会的不同性质,紧紧围绕协会的章程,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法律咨询以及开展农民种植、养殖技术支持、法律援助等,为服务对象、为会员解决困难、提供帮助等服务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开展公益活动;基金会要结合本领域开展献爱心活动;其他社会组织根据章程也要做好服务民生活动。

  (四)坚持服务群众。社会组织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着力解决有的社会组织自律性差,有的诚信度不高,有的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把关心和维护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不断增加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五)坚持服务党员。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把增强党员意识作为根本性问题来抓,拓宽党员服务群众的渠道,引导党员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骨干、联系服务群众的模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关心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保障党员平等参与和共同管理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坚持服务为先,寓党员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把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提高党员岗位竞争能力,为他们在岗位竞争中体现价值、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三、加强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创新党建理念。一是确立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一盘棋”的大党建观念。各级党委要及时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与政府组织、企业组织领域的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是抓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的总体部署。各级要围绕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结合促进政社分开、依法自治、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等部署,同步安排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改革到哪里党建工作跟到哪里,改革到位的同时党建工作也要落实到位;改革不彻底的社会组织暂缓组建党组织,先依托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形成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与党建工作同步跟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形成抓重点、抓关键,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就是要抓住党组织组建这个重点,抓住党组织书记配备这个关键,抓住管理比较规范、从业人员较多、重视党建工作的社会组织这个先易点,以示范作用来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一个新兴领域,既需要中央高层的“顶层设计”来科学领导,也需要地方各级的“底层设计”去贯彻执行,否则很难实现预期的目标效果。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在工作制度建设、重大安排部署、党员发展管理等方面要加强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并加大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各级社会组织工委要重点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规范,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督导,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本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从上而下构建起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规可行、有章可循。

  (三)继续理顺管理体制。应从两个方向理顺隶属管理关系:一方面,要依托成立各级社会组织工委这种模式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大管理格局,凡社会组织全部纳入各级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部署,纳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建设范畴,列入各级社会组织工委指导范围,这样便于按照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分类归口统计管理。另一方面,凡直接登记类或业务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社会组织,全部归口各级社会组织工委直接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一是对行业准入条件比较严格、规模较大、数量较多、管理比较规范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律师事务所等,以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可依托行业党组织进行管理,如教育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律师协会党组织。二是对专业性强、数量较少、暂不宜成立行业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医院、研究所等,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管理。三是对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且对社区依附性较强的社会组织,如社区服务类、民办养老机构等,由街道社区或乡镇农村党组织负责管理。

  (四)继续扩大两个覆盖。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提出:“社会组织领域要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按照有利于与业务建设同发展、有利于党建责任制落实的要求,对不能独立组建党组织的,要结合社会组织对专业性的要求进行联合组建,专业性要求高的尽量采取行业统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专业性要求低的尽量采取区域统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在保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把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与推动群团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抓党建促群团建设的工作局面,通过群团组织推优的方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继续强化党建责任。社会组织分布广数量多,工作基础差异较大。为此,一要加强各级党委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列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列入党的制度建设制定范围,列入党委常务会议讨论议程,逐级列出书记项目,分解细化责任清单,做到工作有目标、任务有人抓、效果有评价、好坏有奖惩。二是列入基层责任制落实内容。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市、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调研、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各级社会组织工委要协调搞好与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党建工作的衔接,把建立双向联系制度作为加强各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业务指导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强化社区农村党组织工作指导职责。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对本社区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一些日常实际困难。

  (六)继续完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将各级社会组织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党费返还制度,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社会组织党组织,用于保障开展党建工作。可以从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加强活动场所建设。采取社会资源整合、社会组织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社会组织建设相对固定的场所。建立健全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运行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三是落实政治待遇。在各级党代表中增加社会组织党代表的比例,在党组织和党员评选先进、表彰奖励等方面,让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可以平等享受政治荣誉。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委主办的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党建云平台等现代传媒,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切实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大同市民政局)


主管:山西省民政厅  网站标识码:1400000033
地址:太原市漪汾街9号  电话:0351-6387329  邮箱:mztbgs@163.com  邮编:030027  晋ICP备08102198号-3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