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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时间:2026-05-27 17:50

本报讯  (记者 周冉冉) 近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构建新时代地名管理服务体系,着力破解地名管理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一方面,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协同协调机制;另一方面,细化地名命名、更名规则,针对自然地理实体、村(社区)、功能区、街路巷、住宅区及楼宇等不同类型地名,逐一明确命名与更名流程。同时,《条例》划定地名标志设置的管理主体,细化标志管护相关标准与要求。

《条例》强调加强老地名保护,明确在行政区划调整、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等工作中,严禁随意更改老地名。此外,《条例》推动地名文化研究深度融合儒家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等,传承本土特色文脉。

《条例》提出,要深入挖掘地名蕴含的经济、文化、社会等价值,丰富地名应用场景;推动地名资源转化利用,依托地名资源助力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推广、完善乡村寄递物流网络、打造乡村特色旅游品牌,以地名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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