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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五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山西民政 发布时间:2022-08-29 10:20

晋民函〔2022〕116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持续推进我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再掀一轮宣传高潮,省专项办联合省委宣传部,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守护爸妈的养老钱”为主题的“五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部署、稳步推进。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聚焦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和突出成效,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形象,将宣传发动贯彻专项行动始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一次集中采访报道活动

1.时间:7月—8月

2.内容:由中央驻晋新闻单位和参与我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的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重点宣传阐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重大意义;宣传报道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取得的积极成效;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展示反诈宣传教育创新举措和生动实践;宣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的生动局面。

3.要求:

(1)各市联络员要主动和媒体做好沟通衔接,积极组织新闻素材,做好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按照时间安排协助完成采访及刊(播)发任务;

(2)刊(播)发情况要在7月31日前报省厅养老服务处,报送邮箱mzt12337@163.com;

(3)采访时做好影像、照片的留存工作,便于后期总结展示。

(二)一次网上签名答题活动

1.时间:7月—10月

2.内容:为切实提高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宣传的覆盖率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增强老年群体的“识诈、反诈、防诈”意识和能力,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建立通道,组织开展“守护爸妈的养老钱”网上签名答题活动。

3.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扩大活动的覆盖面。

(三)一次“百城万屏”公益广告展播活动

1.时间:7月—10月

2.内容:各县(市、区)在所属地辖区公园、广场、商业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流动屏幕中,投放以“守护爸妈的养老钱”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和举报受理方式。

3.要求:公益广告可使用公益视频、反诈警示标语、海报等内容,可根据电子屏类型自行选定;公益广告内容,每天滚动播放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15秒,其中在黄金时段播放不少于2次。

(四)一次微视频征集活动

1.时间:7月—10月

2.内容:省专项办将组织开展“守护爸妈的养老钱”主题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在山西长安网、“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开设专栏,对报送的微视频进行展播,并组织评审。此次活动设优秀作品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活动结束后将印发通知,对获奖作品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各级民政部门要紧扣“守护爸妈的养老钱”这一主题,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进行微视频创作。要积极发动本地、本系统正能量社会大V参与此次活动,微视频要突出知识性、趣味性和针对性,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3.要求:微视频时长3—5分钟,1920×1080像素以上,MP4格式;本次活动采取“随时、多次”方式进行报送,各级民政部门将电子版材料(作品及word版《版权承诺书》《参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2)通过U盘或光盘形式,机要交换(寄送)至省厅养老服务处,或发送至邮箱mzt12337@163.com;纸质版材料(《版权承诺书》《参评作品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机要交换(寄送)至省厅养老服务处;报送时间:9月30日24时前,逾期报送无效。

(五)一次“百团千场”宣讲活动

1.时间:7月—10月

2.内容:各市、县专项办将抽调各成员单位骨干力量组成“守护爸妈的养老钱”宣讲团,进社区、进校园、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进养老场所开展涉老反诈精准宣讲,并对潜在的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积极做好打击化解帮扶工作。

3.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宣讲团做好宣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本次系列宣传活动是我省贯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确保活动按照要求有序进行。

(二)结合实际,广泛动员。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资源开展宣传动员,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反诈氛围,让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养老服务诈骗,关注打击养老服务诈骗,让更多的社会人士、社会群体关注、支持本次活动。

(三)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确保活动所涉及的宣传材料导向正确、积极健康。

件:1.《版权承诺书》.docx

2.《参评作品登记表》.docx

山西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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