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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 改造“晋孝焕新”行动服务机构的公告 作者: 来源:山西民政 发布时间:2025-05-27 15:58

晋民函〔2025〕56号

关于征集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

改造“晋孝焕新”行动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做好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行动,提高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行动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机构的任务

按照要求完成产品信息库录入维护和宣传推广等服务,确保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行动顺利完成。具体包括:

(一)做好适用产品信息库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并根据企业提交信息做定期更新和维护。

(二)协助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审查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提供资源开展宣传培训、咨询等。

二、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二)具备开放性、中立性、兼容性,与参加活动平台方和企业有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企业覆盖能力,能够满足企业提交信息并进行数据汇总,保存完整的“晋孝焕新”产品信息数据并及时准确提供。接受监督,省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委托的绩效评价部门(机构)能自由抽取、核查相关数据;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参与主体的违法违规情况。未经省民政厅许可不得公开或与第三方机构交流、共享相关数据。

(四)拥有专门团队,能够积极利用机构自有渠道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五)高度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能够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系统改造。

(六)具备较强的活动组织协调及宣传推广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各相关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

(七)本次征选不接受多个机构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服务机构由省民政厅负责公开征集,评审确定后根据省级方案或工作安排等制定服务具体内容,并签订协议。

三、服务费用

本服务为无偿服务,我厅不支付相关费用。

四、入选服务机构确认流程

(一)机构报送申报材料。

(二)省民政厅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机构建议名单。

(三)通过省民政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省民政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名单。

五、报名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包括机构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内容真实、详细、明确、可执行。

六、有关要求

报送材料一式三份,凡有意向参与2025年山西省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晋孝焕新”行动服务机构征选的机构,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各单位对提交的执行方案必须可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能执行的情况,我厅有权取消合作。若参与报名机构数量不足2家,协商一致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联 系 人:连嘉琪

联系电话:0351-6387015

电子邮箱:sxsmztllgzc@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9号山西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山西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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