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残联、省红十字会各处(室、局、部),各直属单位: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和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 “四风”工作的决心,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道德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弘扬廉洁、节俭的社会风气。同时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休闲娱乐;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实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生活纪律相关规定,搞明显超过正常水平的高档消费、高档娱乐,追求低级趣味。对此,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主动接受监督。
二、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
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落实,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在抓“常”、“长”上下功夫,抓 “长”抓出新习惯,抓“常”抓出新常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两节”期间易发高发典型问题,强化制度约束,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
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支持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山西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
2015年12月25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