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专项规划(2018—2022年)》实施,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021年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了善治示范村建设活动。通过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创新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建立村级协商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实行“一定五有”干部管理等工作,着力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打造了一批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范、村“两委”干部优秀的善治示范村。经各地积极争取和认真推选,现将2021年度全省善治示范村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
公示电话:0351-6387356
山西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8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