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能顺利过冬,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从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天气变化情况,适当延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的工作时段)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图文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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