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省民政厅制定了《山西省民政厅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就我省婚俗改革试点申报及开展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现将婚俗改革试点内容解读如下:
重点从四个方面推动婚俗改革工作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扶持途径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前辅导服务平台
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尊重不同地区婚俗礼仪的多样性,取其精华,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加以保护,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
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如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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