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委批准,自今年起,将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市考核办综合加减分事项范围,按照权重计入市委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确保2016年的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制定了《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指标考评办法》。专项考评采用月进度考评、随机抽查、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所承担的养老服务业任务进行专项考评。考评内容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社会参与情况;养老服务业发展任务完成、责任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城乡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及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情况。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举措,增强了各地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力地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全力完成既定目标,加快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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