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山西省民政厅直属省荣军医院、省荣军休养院、省荣军假肢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优抚对象康复疗养。康复疗养每年分批次组织安排,每批次的优抚对象在院康复疗养时间为1-3个月。
工作流程:
(1)优抚对象到厅直单位康复疗养,由省厅在年初下达休养计划,各县民政局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安排、分步实施。
(2)各县民政局负责每批次的康复疗养人员出入院接送等事宜。
(3)省荣军医院、省荣军休养院、省荣军假肢服务中心负责对到院康复疗养的优抚对象组织安排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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