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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山西民政 发布时间:2021-10-27 09:09

各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试点工作,逐步夯实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基础,提升驻站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民政政策水平和实务服务能力,经厅领导同意,省厅拟于11月初在临汾市洪洞县举办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1年10月30日—11月3日(30日报到,3日下午离训);

第二期:2021年11月4日—11月8日(4日报到,8日下午离训)。

二、培训地点

临汾市洪洞县金梓源酒店(地址:新建路中心广场南C东区)。

三、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邀请省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社会工作发达省份社会工作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拥有丰富实务工作经验的社工机构负责同志进行授课,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和作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业服务开展以及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民政领域业务政策进行授课,并在洪洞县部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现地教学与交流分享。

四、参训对象

全省15个省级和部分市级试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驻站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控要求,每期培训人数控制在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民政局按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训,并将参训人员信息统一汇总后,于10月28日中午12时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电子邮箱:sxcsshgz@163.com。每县(市、区)参训人员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

(二)所有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工作。请所有参训学员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3)并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三)所有参训人员食宿费、培训费由省民政厅承担,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所有参训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并凭本人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

(五)所有参训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培训管理规定,严禁借培训名义旅游观光,严禁用公款组织聚餐聚会或安排宴请。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x

      2.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报名汇总表.docx

      3.健康承诺书.docx

山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

省民政厅:陈  涛    18635167297

参训人员报到:张恒熙    1375315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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