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的相互关系及其实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党和政府围绕建设什么样的社会组织、怎样建设社会组织这个重大课题,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上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毫不动摇,保证社会组织的政治合法性。中国共产党唯一合法执政党的地位由宪法所赋予,这就要求社会组织要获得政治合法性身份,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正因为如此,我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会组织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种独特的格局显示了中国特色的政党与社会组织合作互助的新型关系。二是对社会组织采取发展和管理的政策与策略。社会组织在功能与作用上具有双重属性,既有积极的正向功能,也有由于管理不当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认识到社会组织可以参与社会治理的同时也应看到社会组织的发展对执政党形成的挑战。党和政府审时度势,不断根据变化的社会发展形势,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策略,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与规范化发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第一次提出“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这一重大命题,为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三是以党建促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和发展能力提升。我们党和政府特别重视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按照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应该来讲,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切实增强了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扩大了党的社会力量与群众基础,推动了社会组织的科学管理,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
二、当前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组织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制度缺位、配套不够的问题突出。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进程看,从登记审查、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任务依然艰巨,一些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还不完备,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匹配性有待提升。
(二)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社会组织的发展,除直接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外,更与政府组织的培育、扶持密切相关,但是政府组织积极作为为社会组织的发展释放空间还是不足。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存在制度供给不足、购买规模比较小、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有能力承接的社会组织不多等问题。
(三)社会组织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思想不统一,不少人仍存在着对社会组织党建的模糊认识,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存在“雇佣”思想;党组织覆盖率“眼”高“实”低,党建工作基础不牢固有待从实质上予以提升;领导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机制有待加强、党务人才比较匮乏、评估考核制度尚未完善,造成社会组织党建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低。
(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三位一体”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简单化、片面化的问题,把改革、发展、党建看作孤立的、彼此分割的三项任务。
三、新形势下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三位一体”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三个一致”“四个一同”,积极引导全社会坚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三位一体”建设的意识。“三个一致”就是使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实现目标、任务和要求上的一致。目标一致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统一的正确方向,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有利于保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任务一致就是三者都要紧紧围绕各个不同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来进行;要求一致就是三者都要坚持从严从实的标准,确保社会组织改革推进有效、发展健康有序、党建坚强有力。“四个一同”就是要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是有机统一的整体,部署要相互配套,举措要相互衔接,作用要相互促进。要始终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党建作为“一个整体”,多管齐下,各方兼容,刚柔相济,才能实现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活力。
(二)坚持以务实管用为原则,以提高执行力为保障,加快形成适应社会组织管理需要的制度体系。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新观点新要求落实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化的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搞好配套衔接,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些重要论述,是在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遵循,必须贯彻和体现到制定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实施的各个环节。二是全力抓好中央顶层设计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事项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将中央的好制度好政策真正落地生根于基层。同时,各级对本地区本部门内容空洞、操作性差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着力增强制度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考核评价工作。及时将新出台的法规制度纳入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负责人的学习培训材料,作为其参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把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依法进行管理情况、依规开展服务情况,作为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坚持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社会组织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标准,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建设。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建设不仅是社会组织未来发展方向,是社会组织做大做强的基础,也是打造社会组织品牌和走向国际化的专业保障。要实现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提升社会组织做公益的专业水平,应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提升工作;培养大批各具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团队;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人才序列统一管理;加大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设备和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的规模化建设。首先,加大政府给予社会组织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提高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运作的专业化能力和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规范化能力;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政策,解决好“买什么、向谁买、怎么买”的问题。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建设,在为社会组织提供集中办公场所,解决社会组织场地困难的同时,通过机制建设促进社会组织成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可以采取政府举办、社会组织运营模式;也可以采取政企合办、社会组织运营模式,企业举办、社会组织运营模式。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的品牌化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品牌不仅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规律的体现,也是社会组织打造核心竟争力、实现规模发展的必经之路。为此,社会组织的品牌化建设可采取以下方法和途径:树立先进公益理念,引领品牌建设;进行品牌战略规划,推行品牌管理;动员和整合可以利用的资源,提高品牌运营能力;加强社会组织文化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内部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通过社会组织项目品牌建设带动机构品牌建设,打造品牌特色等。
(四)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首要任务,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党的建设“五项”重要任务在社会组织的全面落实。突出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的思想建设;突出以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党组织负责人为重点的组织建设;突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的制度建设;突出以深入城乡社区服务广大群众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突出以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纳入国家监察对象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载体。以文化建设化为载体,通过在社会组织和广大员工中植入先进价值体系来提升员工的素质和敬业精神,增强单位内部凝聚力。以群众利益为载体,进行结对帮扶,提供专业答疑,搭建就业平台,加强技能培训,强化民生服务等。以社会组织的利益为载体,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及时协调和解决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力、物力资源短缺、业务不足、技术不高、劳资纠纷等困难和问题。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其他领域党建的联合共建。在选择联合共建党组织方面,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因地制宜、本着方便工作的就近原则,选择本区域或本社区的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一起进行联合共建。
(五)积极构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同步谋划、整体部署、一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二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建立完善研究决定社会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汇报。三是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配齐配强相关工作力量,抓好督促督查落实。四是各级要建立相应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健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加大对落实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责任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通过问责机制推动责任得到落实,实现社会组织改革推进有效、发展健康有序、党建坚强有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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