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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换届审批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4-29 16:33

  按照召开理事会→提交换届事先报批材料→召开新一届理事会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基金会依照章程规定组织换届。理事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基金会换届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1)召开理事会研究有关换届事宜。

  (2)会议召开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批。

  (3)会议召开7日前,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报告登记管理机关。

  (4)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上一届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并通过修改后的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

  (5)办理换届变更事项、报备事宜。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基金会换届(成立)选举事先报批表》。

  (2)理事会会议纪要。

  (3)财务审计报告。

  (4)若修改章程,提交章程草案。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2)承办人初审。

  (3)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予以批准的,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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