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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补办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4-29 16:57

  按照发布遗失声明→受理→批准同意→补发登记证书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或破损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在公开发行的、覆盖本级行政区域的报刊上发布遗失的声明。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2)遗失声明。应当注明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理流程:

  受理;批准同意;补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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